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
目前,各国商业银行已普遍认同了经营管理中所必须遵循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三性”原则,我国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经营原则。
1、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商业银行应努力避免各种不确定因素对它的影响,保证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和发展。商业银行之所以必须坚持安全性原则,是因为商业银行经营的特殊性。
首先,商业银行自有资本较少,经受不起较大的损失。商业银行是以货币为经营对象的信用中介机构,不直接从事物质产品和劳务的生产流通活动,不可能直接获得产业利润。银行的贷款和投资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只是产业利润的一部分,如果商业银行不利用较多的负债来支持其资金运用,银行的资金利润率就会大大低于工商企业利润率。同时作为一个专门从事信用活动的中介机构,商业银行比一般企业更容易取得社会信用,接受更多的负债。因此,在商业银行的经营中就有可能保持比一般企业更高的资本杠杆率,由此使得商业银行承受风险的能力要比一般企业小得多。可见,为了保证银行的正常经营,对资金业务的安全性给予充分的关注是极其必要的。
其次,商业银行经营条件的特殊性,尤其需要强调它的安全性。一方面,商业银行以货币为经营对象,它们以负债的形式把居民手中的剩余货币集中起来,再分散投放出去,从中赚取利润。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对居民的负债是有硬性约
束的,既有利息支出方面的约束,也有到期还本的约束。如果商业银行不能保证安全性经营,到期按时收回本息的可靠性非常低,则商业银行对居民负债的按期清偿也就没有了保证,这会大大损害商业银行的对外信誉,接受更多负债的可能性将失去;更有甚者,若居民大量挤提存款,可能导致商业银行倒闭。另一方面,在现代信用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是参与货币创造过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媒介部门。如果由于商业银行失去安全性而导致整个银行体系混乱,则会损伤整个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转。
第三,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各种风险,因此,保证安全性经营就必须控制风险。概括起来,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主要有:(1)国家风险。是指由于债务国政治或经济衰退而导致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使债权人蒙受损失的可能性。(2)信用风险。是指借贷双方产生借贷行为后,借款方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方的本息而使贷款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的存在非常广泛,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都有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其中以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最大。近年来世界性的银行呆账、坏账间题就反映出信用风险对商业银行影响的严重性。(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上利率的变动使经济主体在筹集或运用资金时可能遭受到的损失就是利率风险。利率风险主要表现为经济主体在筹集或运用资金时选择的时机或方式不当,从而不得不付出比一般水平更高的利息或收到比一般水平更低的收益。(4)汇率风险。由于汇率的变动而使经济主体所持有的资产和负债的实际价值发生变动可能带来的损失就是汇率风险。对于既有本币资产又有外币资产的商业银行来说,汇率风险是无处不在的。(5)流动性风险。这是传统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之一,指商业银行掌握的可用于即时支付的流动性资产不足以满足支付需要,从而使其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性。虽然流动性风险经常是商业银行破产倒闭
的直接原因,但实际情况往往是由于其他种类风险长时间隐藏、积累,最后以流动性风险的形式爆发出来,因此流动性风险的防范必须与其他风险的控制结合起来。(6)经营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中由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引起的风险。(7)竞争风险。这是金融业激烈的同业竞争造成商业银行客户流失、资产质量下降、银行利差缩小,从而增大银行经营的总风险。商业银行的经营特点决定了商业银行保持经营安全的重要性。
2、流动性
流动性是指商业银行能够随时满足客户提现和必要的贷款需求的支付能力,包括资产的流动性和负债的流动性两重含义。资产的流动性是指资产在不发生损失的情况下迅速变现的能力,它既指速动资产,又指在速动资产不足时其他资产在不发生损失的情况下转变为速动资产的能力。商业银行是典型的负债经营,资金来源的主体部分是客户的存款和借入款。存款是以能够按时提取和随时对客户开出支票支付为前提的,借入款是要按期归还或随时兑付的。资金来源流动性这一属性,决定了资金运用方即资产必须保持相应的流动性。资金运用的不确定性也需要资产保持流动性。商业银行所发生的贷款和投资,会形成一定的占用余额,这个余额在不同的时点上是不同的。一方面,贷款逐步收回,投资到期收回;另一方面,在不同的时点上又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贷款需求和投资需求,也就是说,商业银行又要有一定的资金来源应付贷款发放和必要的投资。贷款和投资所形成的资金的收和付,在数量上不一定相等,时间上也不一定对应,即带有某种不确定性,这就决定了商业银行资产也应具有一定程度的流动性,以应付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需要。
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各不相同,因而必须分层次搭配资产,形成多层次的
流动性储备,以满足资产流动性的需求。速动资产是商业银行资产中最具有流动性的,它包括现金资产、存放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和存放同业的款项。如何合理分配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保持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率的和谐统一,是现代银行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一般来说,商业银行的速动资产被称为第一级准备,它的特点是流动性强。而兼顾流动性和收益率的证券资产,特别是短期证券资产以及随时可以收回的通知贷款等,则构成商业银行流动性的第二道防线,称为第二级准备。商业银行负债的流动性则是通过创造主动负债来进行的,如向银行借款、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同业拆借、利用国际货币市场融资等。
4、盈利性
一切经营性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追求盈利。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用的企业,当然也不例外。商业银行通过吸收存款、发行债券等负债业务,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闲置资金集中起来,然后再通过发放贷款、经营投资等资产业务,把集中起来的资金运用出去,弥补一部分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暂时资金不足。商业银行通过这种资金运动,把社会资金周转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资金融通到暂时不足的地方去,解决了社会资金周转过程中资金闲置和不足并存的矛盾,使社会资金能够充分运用,这不仅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有益的促进作用,而且商业银行从资金运用中得到利息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这些收入扣除付给存款人的利息,再扣除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及其他有关费用,余下的部分形成商业银行的利润。
商业银行盈利水平的提高,首先能够使投资者获得较高的收益,国家得到更多的税收收入;其次,盈利的增加可以增强商业银行的自身积累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银行信誉,使商业银行对客户有更大的吸引力。此外,商业银行盈利水平的提高意味着增强了商业银行承担风险的能力,可以避免因资产损失而给商业银行
带来的破产倒闭的风险。作为一个企业,商业银行经营的首要目标在于盈利,盈利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但作为一个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企业,商业银行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又要受到流动性与安全性的制约,忽视这两者,单纯追求盈利,商业银行的经营必然陷入混乱。因此,现代商业银行在追求盈利性目标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性和流动性。
商业银行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之间往往是相互矛盾的。从盈利性角度看,商业银行的资产可以分为盈利资产和非盈利资产,资金用于盈利资产的比重越高,商业银行收取的利息就越多,盈利规模也越大。从流动性角度看,非盈利资产如现金资产随时可以应付存款的提现需要,具有十足的流动性,因而现金资产的库存额越高,商业银行体系应付提现的能力越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越强。从安全性角度看,一般情况下,具有较高收益率的资产,其风险总是较大的。为了降低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商业银行就不得不把资金投向收益率较低的资产。不难看出,盈利性原则要求提高盈利资产的运用率,而流动性原则却要求降低盈利资产的运用率;资金的盈利性要求选择有较高收益的资产,而资金的安全性却要求选择有较低收益的资产。这样,就使得商业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之间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商业银行的某些经营决策往往会有利于某一原则,但同时又有损于另一个原则;某一原则的实现,经常以另一个原则的放弃为代价。这种矛盾关系要求商业银行的管理者必须对“三性”原则进行统一协调。
实际上,商业银行经营“三性”原则之间存在着潜在的统一协调关系。商业银行盈利与否的衡量标准并不是单一地采用预期收益率指标,还要综合考虑商业银行的安全性和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对各种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计量后得出的收益率指标,才是商业银行的实际盈利状况。因此,盈利性与安全性之间存在统一
的一面。另外,商业银行的盈利性与流动性也有统一、协调的一面。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要求商业银行保留一定水平的流动资产,以备流动性需求的满足。如果商业银行将本应作为流动资产的资金全部投放到盈利资产中去,在短期内会提高商业银行资产的盈利性,但是当商业银行出现流动性需求或有新的高盈利资产投放机会时,原来投放在盈利资产上的资金不能及时抽回或抽回需承受重大的损失,商业银行因不保留流动资产而增加的盈利最终将损失殆尽。当然,安全性与流动性也存在统一的一面。安全性的反面是风险,而流动性风险就是商业银行风险中很重要的一种。因此,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实质上是安全性管理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