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判缓刑户籍地不收怎么办

判缓刑户籍地不收怎么办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

判缓刑后户籍地司法所不收的,处理如下:

1、可以要求司法部门说明理由,并向反馈。因为判处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

2、如果不属于该司法局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局执行。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会自人民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

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由看守所或者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机关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移送社区矫正机构。

监狱管理机关、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由监狱或者看守所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移送社区矫正机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