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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选举流程有哪些(监事会选举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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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选举流程有哪些

1、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

2、召开监事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专职监事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2)能够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忠于职守,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3)具有企业经营管理、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有相应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

3、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选举的监事进行股东大会决议。

4、召开新一届监事会,选举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和副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二、《监事会选举条例》的规定

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组织结构,完善公司监事会成员的产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监事会的作用,保障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切实履行董事会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设监事会,行使监督权,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一人。公司全体监事根据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业务。

第四条,公司监事会成员中至少一名为职工代表。

第五条,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选举或者职工民主推荐产生。

第七条,监事应当具备下列一般任职条件:

(一)具有与股东、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进行广泛交流的能力,能够维护所有股东的权益;

(二)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三)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其他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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