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房子归双方共同所有,按等份共有。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出资方可以向起诉要求另一方返还应由对方承担的出资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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