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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有孩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与婚外第三者共同生育孩子未必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有以下三种情形:第一、与原配偶登记结婚后又与婚外第三人登记结婚,即“法律婚+法律婚”;第二、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婚外第三人没有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即“法律婚+事实婚”;第三、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述三种重婚情形有一个共同特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因为重婚罪保护的是一夫一妻制度,所以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他婚外情行为、姘居行为、出轨行为等等均不属于重婚,只属于道德约束和谴责的范畴。因此,虽然“小三生孩子”但双方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样不构成重婚罪,仅属于非法同居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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