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我们都知道专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一、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
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二、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
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三、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
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四、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怎么办
可使用专用的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的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五、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这种情况的丢失怎么办
可以将专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遗失的处理方法根据以上五种不同的情况有相应的处理方法。遗失后,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申请主管税务局出《丢失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即时开具丢失专用已抄报税证明单。
法律客观:
《专用使用规定》
第二十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可将专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