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这班车时间会有调整,但是具体调整方案还没有出来,时间不确定,所以后面的票先不对外发售,再次出售的时间就要等当地火车站的公告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提倡铁路专用线与有关单位按照协议共用。
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的,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的,适用本法关于铁路运输企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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