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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丢失如何处理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专用丢失处理方法如下:

1、纳税人如果遗失已出具专用的抵扣联,假如遗失前已经经过验证的,可以使用专用型联影印件存留备查簿;假如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联验证,专用联影印件存留备查簿;

2、纳税人如果遗失了已出具专用的记帐联,可将专用的抵扣联作为做账凭证,专用抵扣联影印件存留备查簿。

专用已认证跨月冲红材料:

1、冲红申请表:需要填写《专用红字申请表》,申请表中需要包括原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冲红原因、新号码及金额等信息;

2、原:需要提供原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进行冲红;

3、新:需要提供开具新的专用,新上需注明“红字专用”字样;

4、税务认定的证明材料:根据冲红原因的不同,需要提供相应的税务认定的证明材料,如购买退货的需要提供销售方出具的退货凭证等。

综上所述,带上要冲红的纸质普通到所属税局填写普通红字报备单,然后回去防伪开票软件中直接开具负数的普通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用使用规定》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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