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特岗教师是 实施 的一项对中 西部 地区 农村义务教育 的特殊。 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 农村学校 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 农村 义务 教育 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 农村 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