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单可以报销。行程单是《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并按照纳入税务机关管理,机票行程单正式上线是旅客购买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及报销的凭证。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作为报销凭证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暂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行程单》采用一人一票,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因此,电子行程单是可以作为报销凭证的。费用报销审核要点:
财务人员审批时应参照的相关报销制度
1.票据与业务是否相符
比如:业务人员采购,应该取得商品购销,但报销时使用的是服务,这样和实际业务并不能相对应,自
然不允许报销。
2.查询是否有借支情况
财务人员应该通过查询账簿、凭证,理清员工以往借支情况,并在借支手续上注明,提醒市批借支关注。
比如,业务人员采购需要现金1000元,如果此业务人员以往并无借支,相关部门可能会批准借支;如果此业务人员以往有借支并且尚未归还,部门就可能不批借支,而且部门再批准借支的可能性极小。
3.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1)核对事前审批表:一般出差都需进行审批,报销时需关注是否有经过批准的申请表(包括事后补办的),并且要核对审批地址与实际出差地址是否一致,如地点不符或没有审批表,除非特别审批方可报销。
(2)核对时间轨迹:的时间与差旅费报销单时间以及审批表时间应相符。
(3)核对报销标准:差旅费报销标准,要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报销。
(4)核对借支。有借支需冲账处理。
4.报销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1)规定时间内报销。
(2)凭证时间要符合逻辑。
5.报销限额是否符合规定
审核整体限额:审核整体限额就是将某项费用与年初计划进行比较,审核是否突破预算总额和序时进度。一旦发现异常应向有关反映。综上所述,行程单是《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并按照纳入税务机关管理,火车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作为使用报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