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一审未到场的,一般不会当庭判决,而是向被告人发出传票,如果经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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