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股权转让后能不能打撤销权纠纷官司

股权转让后能不能打撤销权纠纷官司

来源:华佗小知识

股权恶意转让后一般能以此为诉讼事由来打撤销权纠纷官司的。债务人恶意处分财产权利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公司根据股权转让行为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判决撤销该行为后,公司应当依法办理撤销登记。

一、撤销权的行使是不是仅限于无偿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并不是仅限于无偿行为,对于债务人或者受益人存在恶意的有偿行为,债权人也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1)放弃到期债权。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2)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他人;

(3)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30万的汽车故意以8万价格卖掉。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5、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二、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况主要有两种:

1、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2、债务人以不合理价格交易。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