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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开庭是否会当庭宣判

来源:华佗小知识

起诉离婚并不一定都是当庭宣判的,是否会当庭宣判主要是法庭的工作人员根据离婚案件的难易程度由法庭来自由裁量的。一般只要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当庭宣判的这种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但是案件复杂的话法官选择择日宣判也符合法律规定,当庭宣判的十天之内就会收到判决书。

一、择日宣判需不需要再去

择日宣判需要再去不需要开庭。

有可能会通知到领取判决书,也有可能直接邮寄择日宣判,这个没有明确的法定标准或时间,只能理解为合理时间内,这个合理时间以不超过审限为原则,简易程序一般在三个月内,普通程序一般为六个月内(特殊情况下可以达到15个月),只要在这个审限期内宣判都属于程序合法。

择日宣判是指无法当庭作出裁判的就会择日宣判,一般案件都是择日宣判。只有案情简单的才一般当庭宣判。一审择日宣判的死刑,如上诉要高院二审,即使不上诉也要高院复核,高院驳回上诉或者核准死刑的,再报最高人民复核,最高院核准才可执行死刑。

二、被告缺席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被告缺席开庭后,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下判决书,择期宣判的,应当立即下判决书。人民在受理案件后,应当对案件进行审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那么人民可以根据审理的情况,决定案件的宣判时间。

所以人民认为可以当庭宣判的,在宣判结束后,应当在10日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和原告;人民认为可以择期宣判的,在宣判结束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至被告和原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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