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土地证上的出让和转让的区别

土地证上的出让和转让的区别

来源:华佗小知识

土地出让即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通过有偿的方式向单位和个人提供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国家对集体或个体的土地交易;土地转让即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土地出让与转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转让条件有,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通过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和协议四种方式出让土地。

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采取方式多为出售、交换和赠与。

五、涉及的费用不同

出让涉及的费用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和土地证费;转让涉及的费用主要是一些税费(个人所得税、收益税等)。

本文为您详细讲述了土地出让与转让的区别,如有疑问请进一步咨询。 该内容由 刘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