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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民事主体通常被区分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与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其中,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参加保险合同关系,享受保险权利承担保险义务的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

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满时承担损失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我国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因此,在我国保险合同中,所谓保险人就是指依法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属于企业法人。

1、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在法律意义上,投保人与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投保人是保险人的相对人。投保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

2、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在大多数情况下,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同一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不同阶段的两个身分,在订立合同时是投保人,合同成立后就是被保险人,这称为“为自己投保的保险”。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形,投保人可能为被保险人代理投保,也可能是为被保险人的利益而投保,这称为“为他人投保的保险”。

3、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当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满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如前所述,对于“为自己投保的保险”,被保险人与投保人是一人,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对于“为他人投保的保险”,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不同的人,此时的被保险人学理上一般被称作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但也有人将其视为合同的当事人。

一、交强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区别

首先车险投保人是支付保险费的人;而被保险人则是车辆的拥有者;其次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车险的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他们以其财产、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被保险人是指接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汽车的所有者(即行驶证上载明的车主)。被保险人可以与投保人为同一人。简单地说,保险是买给谁的谁就是被保险人,投保人就是出保险费的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即保险金的最终获取人;

如果车辆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一致,需要和保险公司说明,以免出现理赔困难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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