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有效期规定如下:1、支票提示付款日期为自出票日起十日内,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2、支票的有效期限为,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3、其他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一条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第七十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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