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股份收回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收回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在下述条件下,股份公司可以依法收回其股份:

1、已发行特别股的股份公司,经持股人同意,以公司盈余收回特别股;

2、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时,公司可收回发行在外的股份;

3、在公司合并时,公司可收回发行在外的股份;

4、当少数股东因合理原因在股东大会中提出终止股东资格、取回股本时,公司可通过合法程序收回这些股份;

5、在公司终止时,为抵偿在清算或受破产宣告前所欠的债务,公司可通过合法程序收回已发行的股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