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东莞工资发放时间法律没有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经济补偿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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