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租房归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出租人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应当定期给付约定的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房屋完好无损地返还于出租人。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