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未生效裁判文书不可以作为证据。只有生效裁判文书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尚未生效的裁判文书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 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 视听资料;
(五) 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 鉴定意见;
(八) 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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