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销婚姻,一般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1、初审。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核查本登记机关原登记档案。
2、受理。指导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3、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和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核查,确保相关内容的一致。
4、报批。婚姻登记员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5、公告。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如30日内无异议,则宣告撤销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同时宣告该婚姻证作废并收回。
一、怎样补办结婚证呀
补办条件
1.补办结婚证应当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2.当事人结婚证遗失、损毁;
3.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补办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婚姻档案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办理。
1、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当事人提供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4、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
5、颁发结婚证。
二、只有结婚证可以办理离婚吗
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八)、颁发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