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是引起车祸的原因,连续驾驶机动车不得超过4小时。对于过度疲劳驾驶车辆的行为,法律授权各省、市、自治区在200元以下罚款幅度自行制定罚则。对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有过度疲劳驾驶行为的,统一规定一次记6分。其他机动车驾驶人有此行为的,只罚款,不记分。
一、驾车多久属于疲劳驾驶?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疲劳驾驶极易引起交通事故,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驾驶人睡眠质量差或不足,长时间驾驶车辆,容易缺乏内源氧出现疲劳。
二、开车多长时间属于疲劳驾驶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属于疲劳驾驶,驾驶人睡眠质量差或不足,长时间驾驶车辆,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疲劳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方面。疲劳后继续驾驶车辆,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
三、违法减分法律法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