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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诈骗的钱追不回来了怎么办

来源:华佗小知识

被诈骗的钱追不回来了,可以报案处理,机关会调查并尽力追回被骗钱财;构成诈骗罪的要件包括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等;诈骗犯逮捕后判刑时间一般为两到三个月,可根据情况延长。

法律分析

一、被诈骗的钱追不回来了怎么办

被诈骗的钱追不回来了可以报案处理。

如果构成犯罪,可以报案处理。如果不构成犯罪,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对于被诈骗的,应当向机关报警处理,机关会予以调查并尽力追回被骗钱财。

对于达到当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会立案处理。在侦查完结后,会移交人民,由人民向人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怎么样能构成诈骗罪

满足以下要件能构成诈骗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诈骗犯逮捕后多久判刑

诈骗犯逮捕后判刑的时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一般来说,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能够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拓展延伸

被诈骗后无法追回钱款,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遭受诈骗后无法追回被骗走的钱款,保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首先,立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协助警方展开调查。同时,与银行或支付平台联系,尽快冻结相关账户,防止进一步的损失。第三,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追回资金的可能性和途径。此外,保留所有与诈骗有关的通信记录和证据,以备未来使用。加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避免再次受到类似诈骗的侵害。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耐心,与相关机构合作,努力追回被骗走的资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遭受诈骗后无法追回被骗走的钱款,保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立即报案并提供证据,协助警方调查;与银行或支付平台联系,冻结相关账户,防止进一步损失;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追回资金的可能性和途径。保留通信记录和证据,加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避免再次受骗。保持冷静和耐心,与相关机构合作,努力追回被骗走的资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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