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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和裁定书区别通俗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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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判决书,而可以有数个裁定书。判决书即最后案件结果的判决书,但也有是以裁定书结案的。例如原告自愿撤诉,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以裁定书结案的;
2、判决书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书既可解决实体问题,也可解决程序问题;
3、判决书必须以书面形式下发,而裁定书可以以口头形式下发;
4、不服判决书和裁定书可以上诉 ,但是判决书皆可上诉,上诉期限为15天。而裁定书除了部分可,上诉外,其余均不可上诉,上诉期限为10天。例如立案不予受理裁定书,管辖权异议裁定书,驳回起诉裁定书。 裁定书是一种诉讼文书,用来处理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 判决书是指,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判决书包括民事、刑事、行政和刑事附带民事等判决;是一种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应用写作文体。 裁定书和判决书有适用的事项、作出的依据和裁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但是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的规定,上诉期间是15天,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也就是判决的15天以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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