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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需要哪些条件

来源:华佗小知识

1.新参保及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年限)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中断缴费不满一年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待遇;

4.中断缴费人员缴费中断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报销比例

一、住院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3.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

二、住院报销起付线

1.一级医院200元;

2.二级医院500元;

3.三级医院800元;

4.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化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线。

医保报销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住院医疗费用、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等。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应该符合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和支付标准及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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