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合同的有效期和终止时间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并真实表达当事人意思,即合法有效。合同的生效时间可以是签订之日起或达成附加条件时,终止时间通常是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解除后。协议书的有效期可以自由约定,符合民法典规定即为有效。合同的内容包括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
法律分析
协议书的本质就是合同,法律没有明确规则合同的有效期,也没有规则合同什么时候失效,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当事人可自行约定。
只要约定的期限或终止的条件是合同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则,即合法有效。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合同解除之后也会终止权利义务关系。协议书的有效期作为协议的内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协议符合民法典143条内容规定的,即为有效。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结语
合同的有效期和终止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只要约定的期限或终止条件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即为合法有效。合同一般从成立时生效,如果没有约定生效时间,则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的终止时间通常是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协议书的有效期由当事人自由约定,符合民法典143条的规定即为有效。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则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则,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则。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则,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