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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证人证言的采信规则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起自身直接感受到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情况向法庭所做的陈述。证人证言有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证言被司法机关采纳要符合这几条规则:一、证言的反证规则;二、证言的证明力比较规则;三、多个证言的采信规则;四、证言的综合判断规则;五、证言补强规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收集和调查证据。

第五十七条 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五十 人民对于涉及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向当事人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进行。

第五十九条 人民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第六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送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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