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承包的要不要两个人签合同
合伙承包的不需要两个人签合同,法律没有这方面的硬性规定,可以双方协商确定要不要签两个人的名字或者选择一个人作为代表签名字。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二、合伙合同必须要公证吗
不需要公证,只要是本人签订的就有效,就对各方具有约束力。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协商一致,没有争议,就没有公证的必要。
由国家法律规定必须公证的合同才要求公证,否则没必要公证,只要双方合作协议中应约定的条款都约定清楚就没有争议。
三、合伙承包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合伙承包合同的最长期限是如果承包的是耕地,则最长期限是三十年;如果承包的是草地,则最长期限是三十年至五十年;如果承包的是林地,则最长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具体的承包期限由当事人自行在上述期限内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