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的公益性捐赠需要缴纳: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需要视同销售,按照货物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缴纳。
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免征: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
公益捐赠--区别两种情况:
一般情况下的公益性捐赠需要缴纳: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需要视同销售,按照货物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缴纳.
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免征: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
法律依据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缴纳。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