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与母公司是相互的法人,母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但如果母公司不当干预或影响子公司经营负债的产生或资产损失,可能需要对此承担责任,包括子公司高管。根据公司法和财务管理规定,子公司财产不能用来偿还母公司债务,但母公司的股权和股权收入可以作为执行标的。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财产归属于母公司,责任由母公司承担。
法律分析
不需要。子公司与母公司是相互的法人,只要母公司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出资完毕,对子公司的负债只承担有限责任。
但如果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负债的产生或者资产损失存在不当的干预或影响,可能需要对此承担责任,包括子公司的高管。具体可以参见公司法的规定,关于人格混同及高管的义务。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关于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子公司享有财产的支配权和经营自主权,并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子公司财产可以用来偿还母公司债务吗?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不能清偿子公司的资产来清偿母公司的债务,但对于母公司在全资子公司的股权和股权收入,是可以作为执行标的。
公司依据内部管辖关系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本公司和分公司。本公司也叫总公司,是管辖公司内部所设所有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的总机构,分公司则是本公司所设的分支机构。依据法律规定,公司可以依据业务需要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没有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为了经营需要,分公司可以有自己的名称,但没有自己的财产,其占有、使用的财产作为本公司的财产计入本公司的负债表中。此外,由于没有的财产,分公司没有的财产责任,而是由本公司承担。
结语
子公司与母公司在法律上是相互的法人,母公司只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前提是母公司已按法律规定出资完毕。然而,如果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负债或资产损失存在不当的干预或影响,可能需要对此承担责任,包括子公司的高管。具体责任承担可参考公司法的规定,涉及到人格混同及高管的义务。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关于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分公司是母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的法人资格和财产责任,其财产计入母公司的负债表中,由母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修订):第三章 融资促进 第二十条 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时,其应收账款的付款方,应当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及付款方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修订):第三章 融资促进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应当建立中小企业性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修订):第三章 融资促进 第十九条 国家完善担保融资制度,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品的担保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