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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是否需要实物?

来源:华佗小知识

分情况处理。是否采用书面合同来实现软件著作权的转让,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完全属于私权。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规定,是基于防止争议和解决纠纷的需要,并且有利于软件转让合同的履行而进行的倡导性规定。至于当事人是否采用书面形式,与是否违约、是否履行合同一样均系其自由处分其权利的范围,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转让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则认定该合同成立。

此外,如果采取了书面形式订立转让合同,但在合同签字或者盖章之前,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也同样认定该合同成立。

一、未签字合同生效吗

未签字的合同一般来说是不生效的,但是未签字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生效。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可以说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存在着共识,因此合同成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一直未履行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后,如果合同未生效的,不需要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生效后不履行合同的,构成合同违约,当事人可以在三年内要求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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