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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在法律上怎么处理

来源:华佗小知识

具体处理方法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案件当事人只能自诉么

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案件当事人不是只能自诉。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自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二、面对家庭暴力该怎么保护自己的?

遇到家庭暴力保护自己的方式如下:

1、受害人有权向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所在单位申请调解。

2、可向机关提出请求,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对于情节恶劣的,机关应当对其给予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于构成轻伤以上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可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实施家庭暴力。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实施家庭暴力;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如何处理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4、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提起自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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