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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华佗小知识

离婚时,夫妻可以协商分割未分割的财产,协商不成可向起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财产等;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金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如何处置

夫妻离婚时,对于没有分割的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起诉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第一点是工资和奖金,这部分应该是大多数人都认同也知道的共同财产,再有夫妻关系的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或者其他的福利补贴都是共同的财产,这一点很好理解也很常见。

第二点是从生产或者经营产生的收益,这一点和工资还是有区分的,这是指如果在夫妻存续期间,不管是谁产生的收益都要算作共有财产,就算是只有一方参与生产,但是还是要算作双方的财产。

第三点是知识产权的收益,这部分收益在普通家庭一般不会产生,所以经常会被忽略,但是其实也有很多家庭会牵扯到这个方面,在夫妻期间产生了一些知识产权的相关收益,无论是哪一方产生的都算作是共有财产。

第四点是关于继承和财产这部分,这部分基本上是所有人都会面对的,如果在夫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规定,就属于夫妻公共财产,就算是还没有实际占有,但是已经发生了继承,也属于双方共有财产。

第五点就是除了上述可以很明确表达出来的财产,对于其他特殊渠道收益来的财产也属于共有财产。

第六点双方取得的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还有养老金等也是共有财产。

结语

离婚时,对于没有分割的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对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应予保护。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给该方。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可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或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财产等,还包括其他特殊渠道收益的财产以及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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