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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卖淫罪的四种概念是什么

来源:华佗小知识

容留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是: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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