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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处理情况有哪些

来源:华佗小知识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处理情况如下:

1、是离婚时部分财产未分割,离婚后可以起诉分割;

2、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撤销离婚协议;

3、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出售、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针对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一般分为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隐匿财产等两种情况。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下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对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保护双方签署和登记的离婚协议和的离婚判决只能在少数情况下真正处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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