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条件有:
1、同一单位或近亲属名称相同;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婚、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起误解、歧视或伤害感情;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
6、名字粗俗不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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