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在婚前由男方送给女方作为缔结婚姻关系的礼物,通常是金钱或其他财物。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后,财产的所有权就归受赠人,则应当成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分析
结婚时所送的彩礼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是在婚前由男方送给女方作为缔结婚姻关系的礼物,通常是金钱或其他财物。
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后,财产的所有权就归受赠人,则应当成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拓展延伸
彩礼返还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彩礼返还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至第一千零九十五条。这些法律规定主要规定了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彩礼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外的目的,则应当予以返还。同时,法律规定也明确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返还彩礼,如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彩礼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基于婚约的赠与或者婚前财产、损害赔偿或者和解协议等。另外,法律规定也明确规定了彩礼返还的程序,包括催告、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达成协议并制作具有证据力的返还书等。
结语
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中,彩礼的赠与并不影响夫妻对婚姻关系的处理。同时,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的规定,彩礼的所有权在受赠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即归其所有。如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且查明符合特定情形,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人民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