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10级伤残可以主张以下赔偿:残疾赔偿金和辅助器具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赔偿金、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住宿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及其他(化验费、检查费等)
2、护理费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就按照误工费的规章进行计算;
②护理员没有收入或者是雇佣护工,就按照当地护工从事的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的标准计算。
3、交通费
伤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所产生的交通费用,或者受害者为外地人,到本地处置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
以实际的票据为凭证,凭据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5、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误工收入(天/月/年)
①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②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③无固定收入且不能证明自己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理赔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薪资×误工时间
6、住院伙食补助费
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参照标准。
以当地的赔偿标准为准,因为各地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需要根据各地相关的法规来确定,具体的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7、残疾赔偿金
十级伤残的系数为10%,即根据当地上一年的人均年收入,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即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统一以五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标准辅助号器械具费用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章。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章。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置。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章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