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收入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
1、房产税: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4、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比率缴纳;
5、印花税: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的,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确定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6、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税费规定具体如下:
1、自2018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开具税率是10%,房屋租赁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5%。另外个人出租居民住房,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居民住房,按4%的税率缴纳房产税;
2、个人出租商住两用房,出租后用于居住的,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3、出租后用于生产经营的,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4、个人出租商住两用房,出租后用于居住的,按4%的税率缴纳房产税;
5、出租后用于生产经营的,按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
房屋租赁开的开具具体如下:
租房开需要房东带齐证件到所在地地税局代开,所需材料税率如下:
1、个人出租住宅房,代开时按综合征收率6.68%计算缴纳税款,需要带房主的身份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到地税局办理;
2、若出租的是网点房,需要按综合征收率19.7%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办理时需要带房主的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和经办人的身份证;
综上所述,个人出租房屋通常需要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