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介绍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流程和规定。征收主体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进行征收时,必须遵守两公告原则,即市县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果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不能强制执行征收。农民也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裁决,作出裁决可以申请复议,复议不服的可以申请最终裁决。
法律分析
在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下,征收主体行使行政权力,取得集体和个人的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的补偿的行政行为。在进行征收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征地农民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裁决,作出裁决可以申请复议,复议不服的可以申请最终裁决。
法律规定: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
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
1、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2、县级以上地方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县级以上组织有关部门对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发布征地公告。
二、征地农民不同意可以强制吗
不可以,如果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则不能强制执行征收。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没有关系的,征地是国家行为,是代表国家进行的。要判断征地是否为合法行为,其办法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对于违法征地,农民有权拒绝,当地也不能强占。
结语
征收是一种行政行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进行征收时,必须给予适当的补偿,尊重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民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裁决。同时,农民也可以申请复议和最终裁决。对于征地农民不同意的情况,不能强制执行征收。最终的征地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