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名字,则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则离婚时房产按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夫妻按份共有。
法律分析
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则离婚时房子归一方所有。但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则离婚时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应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判决。如果是双方婚前全额购买的房子,且房产登记双方名字,则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房产登记了一方名字,则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除非另一方能证明共同出资。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则房产证登记了双方名字的,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对于共同还贷部分,获得房子的一方应给予对方补偿。如果一方支付首付后婚后用自己财产还贷,则离婚时该房产归支付首付方所有。如果是一方父母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且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则离婚时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则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房产证登记了双方名字的,则离婚时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离婚时房子在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下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婚后一方用自己财产还贷,则离婚时该房产归一方所有。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的房子,且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则离婚时房产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则离婚时房产按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夫妻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