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最低时速低于每小时60公里。高速公路行车速度规定:
1、标志车道最高行车速度不超过120公里/小时,最低不低于60公里/小时;
2、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左侧车道最低车速为100公里/小时;
3、同方向有三条车道,左侧车道最低车速为110公里/小时,中间车道最低车速为90公里/小时;
4、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本规定与路标指示的速度不一致,以路标为准。
超速扣分规定如下:
1、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2、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4、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