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这些条件包括可能判处较轻刑罚、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情况,以及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等情况。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一般案件不是很严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案子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取保候审案子的影响因素有很多,包括案件本身的严重性、涉及的罪名和刑事责任、证据的充分性和可信度、被告人的社会背景和个人信誉、案件的影响、被告人是否有逃跑风险、被告人是否有再犯可能、被告人是否有家庭关系和经济担保等。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决定了取保候审案子的处理方式和严重程度。在具体案件中,法官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并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作出相应的决定,以保证案件的公正和社会的稳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的决定受多个因素的影响,包括案件的性质、证据的可信度、被告人的背景等。法官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确保案件的公正和社会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机关、人民、人民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