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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还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来源:华佗小知识

离婚后,可以争取子女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需双方协商,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判决。应支持以下情形: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子女愿与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

法律分析

离婚后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合理分配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合理分配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以确保他们得到良好的照顾和教育。父母的意愿和能力也会被评估。通常,共同抚养是被鼓励的,这意味着父母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在共同抚养安排下,父母需要合作,制定具体的抚养计划,包括居住安排、教育费用、医疗保健等方面。如果共同抚养不可行,可能会判决给予一方的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无论何种情况,孩子的福祉始终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结语

离婚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可能的。夫妻离婚后,若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以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判决变更。会支持以下情形之一: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十周岁以上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离婚后,合理分配孩子的抚养权需考虑孩子最佳利益,共同抚养被鼓励,若不可行则可能判决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福祉始终最重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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