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支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的非军用支1支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二)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支2支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支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支的,为有期徒刑二年(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20发以上30发以下的,为管制刑0发以上40发以下的,为拘役刑0发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至100发,每增加3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 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