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然有权利,根据《工作条例》精神,地级市的委是领导和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而市、市、市、市司法局是从事工作的专门力量,因此可以说委是领导和管理公检法司工作的职能部门。
【法律依据】:
《中国党工作条例》
第二十 全省县级以上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单位党组()应当依法依规将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范围,完善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
第二十九条 全省县级以上、委员会、单位党组()应当加强对工作全面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