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邻居存在违建情形的,可先通过劝说阻止违建,如劝说无用可以向当地的居委会、城市管理部门、规划局等部门提出举报投诉,由部门出面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也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进行起诉,要求违建邻居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以及赔偿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