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已统一为居民户口,根据的户籍改革,取消了户口性质的区分。户口本上不再注明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只有集体户和家庭户的区别。
法律分析
去换新的户口本,原来是农业户口却变成了居民户口并没有影响,现在换户口本后农业户口都变成居民户口了,原因如下:
1、根据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2、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且目前全国已经有30个省市进行了户籍改革。
3、户口性质分为:农业户口(常说农村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常说城市户口)。户口本上有注明。户口类别分为:集体户和家庭户。
拓展延伸
农业户口如何转为居民户口并办理相关手续?
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并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咨询相关和要求。其次,准备好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农业户口注销证明、居住证等。然后,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接下来,等待相关部门审核和办理手续。一般情况下,需要进行农业户口注销、居民户口登记、身份证变更等手续。最后,领取新的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请注意,具体的手续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根据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已取消,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需要按照一系列步骤进行,包括咨询相关和要求、准备所需材料、填写申请表格、等待审核和办理手续等。具体的手续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