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行两年执行死刑。
判死刑的条件如下:
1、实施抢劫、盗窃、强奸等犯罪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并造成死亡后果的;
2、聚众斗殴致人死亡中的首要分子,且系致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
3、雇凶者直接策划、组织、指挥故意杀人,或者雇凶者直接与受雇者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且造成他人死亡后果的;
4、因暴力犯罪被判刑,在假释考验期内故意杀人,并致人死亡的。
死刑复核的流程如下:
1、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2、高级人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3、最高人民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死刑判决标准的要求如下: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
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4、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综上所述,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