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要搬走,若不去会有赔偿金吗
1、公司要搬迁员工不去,如果公司因此依法与员工解约的,不要支付赔偿金,但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
1、两者支付条件不同;
2、两者计算标准上区别大;
3、两者不能重复适用。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记为半个月工资。
三、公司搬迁,员工不跟过去的补偿标准为: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如果是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内搬迁的,劳动者选择不去的,无经济补偿金。